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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者(中国公民)﹕ 丁子霖、林牧、江棋生(发言人)、蒋培坤(起草人)、魏晓涛 |
签署者(中国公民): 丁子霖 林 牧 江棋生(发言人) 蒋培坤(起草人) 魏晓涛
在20世纪即将终结,新的世纪即将来临之际,我们作为中国公民,深切忧虑国家在社会公正方面存在问题之严重,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政情、社情、民情之严重失序和失衡。 为此,我们在发表和公布“自由与公民权利宣言”的同时,特发布本宣言。 考虑到公平、正义乃人类世代寻求的理想和目标; 考虑到公平、正义乃保障基本人权及自由之必要前提; 考虑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乃保证国家稳定、社会进步之重要条件; 我们特吁请所有中国公民及各界人士对国家在社会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予严重的关注。 徵诸现实和历史,凡实行专制的国家,公民不仅在政治权利方面无公平和正义可言,而且在经济权利方面也同样无公平和正义可言。在我国,之所以造成如今天这样严重的社会不公,最主要的原因即在于中国的执政者长期因循传统的专制体制而不思变革。专制体制导致权力的绝对垄断。这种权力在缺乏必要的制衡和监督机制下,逐渐丧失其公共的性质而异化为个人的特权,同时丧失其服务的性质而演变为目的本身。这样,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变得十分简单,即所有社会成员被简单地分割为特权者与无权者。 中国的特权者最初主要追求政治待遇和生活享受的特殊化。但是,自“文革”以来,特权者的权力得以从各方面延伸、扩张。“有权就有一切”,即是对这一时期特权者权力所作的概括。 进入到“改革开放”年代后,特权者的权力迅速发生了质的变化,其最显著的标志就是权力与金钱的结盟。这使得特权者的权力很快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经济领域,而且使得这种权力本身成为一种具有极大潜能的社会资源。 特权者权力的无限扩张,这种权力的迅速资源化,导致社会分配向两极中有权有势者一极大幅度倾斜,社会的公平、正义随之遭受到无情的践踏,这正是引发1989年大规模民众抗议运动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