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母亲网站》- 时政与评论

“六四”─中国民主进程的历史载体


 


 


陶业


 


目前网上正在讨论着两个命题。一是如何解决“六四问题”,一个是如何推动中国的政治改革。正如“六四”问题的解决不应与中国的民主进程割裂开来,这两个命题也不应分开来独立讨论。

 

本文主张将“六四”问题的解决镶嵌到政治改革中去,并作为一种政治资源,以此推动政治改革。

 

政治改革的思想资源,自西单民主墙运动至今,已有十分丰富的积累。这份贡献既来自中国的民主运动,中国的思想精英,同时也来自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改革派。可以说政治改革的思想资源并不缺乏,缺的是思想的传播和改革的实践。近日,当局对网络言论实行进一步管制,对大学实行“七不讲”国策,这些迹象表明政治改革的思想资源正在遭遇封杀。

 

政治改革的社会资源,对此不容乐观。社会底层的民众没有享受到经济改革所带来的红利,虽然发出社会公正和维权的呼声,但并无政治改革的诉求,更多地是关注当下自身的利益。而庞大的国家机器已被既得利益者们所充斥,公务员群体作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外延和工薪阶层中的高薪者,多数人已与既得利益集团捆绑在一起,成为这个国家机器相对稳定的社会基础,不可能期待他们会赞同任何现状的改变。因此,推行政治改革所需要的社会资源尚不十分成熟。

 

政治改革的政治资源和制度资源何在?这里的“制度资源”既不是指一个成熟的民主的制度,也不是指一个鼎盛时期的极权制度。政治改革所期待的制度资源应该是一个有条件开启政治改革的制度。这个制度可能是一个后极权制度,政治松动,思想解放,无论是民众还是国家领导人都对极权制度深恨痛绝因而渴望改革,比如某些东欧国家;这个制度也可能是一个威权制度,领袖人物的政治睿智、远见、洞察力和意志,加之人民的压力,可能促使他决心改革,比如台湾和南韩;这个制度也可能是极权制度的尾期,迫于焦头烂额的政治危机、经济危机或社会危机的巨大压力,即便想一条道走到黑也走不下去,而不得不把政治改革作为唯一的出路,比如前苏联,等等。总之,需要人民的觉醒,强大的反对派,领袖的意志,军队的中立,司法的独立,文职政府远离既得利益集团,等等。那么,当下的中国具备这些政治和制度资源吗?

 

当下有利於中国实行政治改革的政治资源和制度性资源在那里呢?略有遗憾,中共“十八大”后,一系列现象表明,制度性资源正在向着不利於政治改革的负方向远去。习近平先生关于不能以“后三十年”否定“前三十年”的言论,表明他对前三十年中国的极权制度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习近平先生刚刚度过一场由薄熙来案所引发的政治危机,地位已相对稳固,因此他没有改革的迫切感,何况这正是他抓权而不是放权的时候;作为党魁和国家元首,他的个人素质尚未表现出足够的改革勇气和魄力,他所展示的只是修补现制度窟窿的小聪明,是回归奴役之路前的困惑,而不是引导全体人民走向自由的大智慧。因此我们说,中国的政治改革依然处在十字路口,既要看习近平先生的选择,也要看中国的改革力量如何促使当下的政治资源和制度性资源向着有利於政治改革的方向发展。

 

将“六四”问题的解决镶嵌到政治改革中去,可以为政治改革赢得社会资源和制度性资源。

 

“六四”是一个民间全民动员与政府国家动员相对峙的政治事件。由民间动员起来社会资源其深度和广度都是自1949年以来空前未有的,这个动员不仅发生在民间而且发生在政府内部的各个部门和各级部门,甚至在共产党机关和高层也都发生了松动,并滋生了改革的愿望和动力。它表明那时的政治资源正向着推动政治改革的正方向积累。无不遗憾的是,当政治对话由於对峙双方缺乏政治智慧与能力而告失败的时候,政府出动了军队,使得“六四”以战争的方式,镇压的方式,杀戮的方式而告结束。流血换来了长期的政治黑暗,由“六四”而动员起来的社会资源和政治资源被一网打尽。

 

但是,从“六四”这一历史事件中,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它所展示的社会动员和政治动员力量。今天,重提“六四”问题的解决,我们相信当我们把“六四”问题的解决镶嵌到政治改革中去时,它依然具有调动社会资源和政治资源的魅力。

 

我在“六四问题的解决必将拉开政治改革的序幕”一文中对解决“六四”问题的语境和路径作了初步讨论,即以社会正义、人道主义和公民权利为语境,以“真相、赔偿、问责”为路径。但是,“六四”问题的解决到底在政治改革中处於什么地位?在此,有必要将原有的观点作一点延伸:“六四”这一历史遗案将成为中国民主进程的历史载体,形像地说,“六四”问题的解决就象一列行进中的列车,沿途不断吸纳社会资源,沿途不断批判和抛弃旧有制度,吸纳新制度,从而承载着中国逐步走向民主。

 

在各国历史上,历史遗案成为民主进程的历史载体,有多例可查。从各国的历史案例中,我们清晰地看到释放政治犯、开放选举、开放党禁等一系列事件,其背后的政治逻辑和动力,乃多数都是由於政治反对派借助于推动历史遗案的解决,在面对法制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法律斗争逐步上升到政治斗争的产物,并最终迫使当局所作出的让步。正如昂山素姬于8/8/88事件,金大中于光州事件,哈维尔于“布拉格之春”,瓦文萨于波兰团结工会等等,他/她们都曾经是那些历史遗案的核心政治人物,并从这些事件中获取巨大的社会资源和政治动力。正是历史的内在因素,即解决历史遗案的迫切性在推动着尔后的一系列政治改革(当然这种迫切性不是唯一的)。

 

一个专制的典型软肋就是它毫无例外地都具有反人道反人类的罪行,都曾制造过屠杀人民生命的历史案件。精准打击这个软肋,才能张显正义,才符合民主运动的政治策略。缅甸8/8/88事件如此,朝鲜光州事件如此,捷克“布拉格之春”事件如此,波兰团结工会亦如此,二二八事件更是如此,都无一例外地将历史遗案当作推动民主进程的载体。政治反对派正是以这些历史遗案为政治资源,进行社会动员和政治动员,向着专制制度或威权体系长期发韧,才逐步走上民主宪政的舞台。反过来说,南韩的民主运动如果不以光州事件作为历史载体向当局发难,就得不到民意支持,也就没有南韩今天的民主;台湾的政治反对派如果不以二二八和美丽岛事件作为历史载体向当局发难,那么至今都依然是从未执政过的在野党,也就没有台湾今天的民主;昂山素姬领导的全国民主联盟如果没有将8/8/88事件作为历史载体,就没有社会和政治凝聚力,也无法推动昂山素姬的释放。

 

借助历史遗案,还原真相,伸张正义,凝聚民心;借助历史遗案,揭露专制本质,唤醒民众,推进民主进程。这样,民主的进程就不会由於陷入文字和口号的空泛而显得单调;恰恰相反,它会变得有声有色,呼啸着前进。

 

天安门母亲早就提出了“六四”这一“政治问题”最终将得到“法律解决”的路径。我们深信这一点。首先,“六四”是一个政治问题,因此事件的本质决定了事件的解决必定要经历政治斗争,只是在路径的终点,由法律作出裁决。“六四”问题的解决,其进程大致是这样一个模式,法律的 -> 政治的 -> 法律的,即六四问题的法律解决由於缺乏制度性资源而被迫从法律斗争上升到政治斗争,政治斗争推动民主制度逐步建立,由於制度的完善使六四问题最终回归法律解决。因此解决“六四”这一历史遗案,政治斗争不可避免,而这一政治斗争的形式,正如本文前面说的,将“六四”问题的解决镶嵌到政治改革中去,促进“六四”问题的解决与民主进程同步。

 

“六四”屠杀直接反映了制度的非正义性和制度性的非正义,因此将“六四”问题的解决镶嵌到政治改革中去,是为政治改革获取制度性资源的最佳政治路径;同时,“六四”事件,家喻户晓,因此,它又是凝聚社会资源的最佳社会动员方式。

 

“六四”是政治斗争的历史载体,制度性资源在政治斗争的过程中积累。民主进程正是在声张历史正义中前进的。脱离历史,将误导人们对民主进程坠入空想。因此,“六四”是中国民主运动不应轻言放弃的政治资源,是必由之路径。

 

“六四”事件必将成为中国民主进程的历史载体。推动六四问题的解决必将拉开政治改革的序幕。人们正是从历史的启发中,获取推动民主进程的动力。民心在寻求历史遗案的真相中凝聚,人民的压力来自历史遗案所唤醒的正义。

 

坚持推动政治改革的实践,促使中国领导人选择政治改革的道路,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陶业

2012103日初稿,201362日二稿

于剑魂禅心斋




文章来源:纵览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