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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曹长青商榷:《零八宪章》是“谏言”吗?

 

 

李元龙

 

 与全盘否定、甚至是恶意歪曲《零八宪章》的文章相比较,曹长青先生的《刘晓波的谏言路走得通吗?》倒是合乎言论自由的要义,的确如曹先生所说的那样,是“异议人士中的异议”。对于曹先生“中共宪法不能修,只能抛弃”,“ 别期待狼改邪成羊”,“ 喊出皇帝光着腚才重要”等基本观点,本人十分赞同。然而,曹长青先生在此文里的具体说法,却表现出了曹先生对《零八宪章》一些基本要义的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认识,表现出了曹先生对刘晓波的一些误解。我愿意以诚恳的态度来和曹长青先生,这位我非常敬重的时事评论家商榷:《零八宪章》和刘晓波,走的是谏言之路吗?他的“我没有敌人”,何错之有?

谏言说、改良说也好,上书说也罢,这样的观点虽然大同小异,但有一个逻辑却是如出一辙的,那就是:因为《零八宪章》非暴力的
6个基本理念和19个基本主张,以及前言里的“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结语里的“ 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之类“套话”,所以,就被许多人误读、曲解为改良说,变革说,以及现在曹先生的谏言说,以及其他更有甚者的献媚说,共特说等等。

曹长青文章分为六大部分,现就这六大部分,具体与曹长青先生商榷。

一,此修宪非彼修宪也

曹长青的主要观点表现在第一部分:中共宪法不能修,只能抛弃,我认为这种“修宪”的“谏言”之路是走不通的。

曹先生这一基本观点,我是赞成的,但我认为,曹长青的修宪说,是狭义上的修宪,而非《零八宪章》的修宪,我的理解,它是广义的,动了专制政权独裁根本的修宪。《零八宪章》说的很清楚,修宪,是“根据前述价值理,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中共宪法,在书面条文和具体实践当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俯拾皆是,如果都给删除,都给修正,肯定是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的。再说了,《零八宪章》
19个基本主张是一个整体,修宪只是其中一个主张而已,《零八宪章》的全部主张能够在中国实现,中共塞进宪法里的私货、党货——即曹先生所说的中共宪法中“逻辑到处漏洞,前后条款矛盾到惊天动地”的东西——我认为,不是有多少的问题,而是还有没有的问题。我们再设想一下,《零八宪章》的全部主张在中国实现了,那生养我们的这篇国土将会发生怎样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发生怎样的令人欢欣鼓舞的事情。

所以,曹先生说的共产党垮台,我认为,是修宪的结果,而不是修宪的前提。还需要声明的是,我相信曹先生是赞成我这个观点的,即中共垮台,不是中共被“消灭”,而是中共成为不是中国唯一可能执政的政党。在民主、宪政制度之下,共产党经过民主选举,也可以执政,但那时的执政党共产党和当下的共产党有着本质区别,那是一个不但不能将党货、私货塞进宪法,而是一个必须在宪法框架之下活动、执政的党。我认为,这就是《零八宪章》“政治民主化变革”和“修宪”的根本意图。

“只要共产党修,怎么修,都是以保住共产党的独裁为中心思想”,对此,本人深表赞同。显然,曹长青文中所解释的《零八宪章》的修宪,理解成了是在中共独裁政权的主持、把持下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似的修改宪法。而实质上,《零八宪章》所表达的“分权制衡”,“公职选举”,“司法独立”等根本理念、主张,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我们不能断章取义,将修宪这一部分隔离出来,就说其修宪主张没有意义。正因为如此,我认为,《零八宪章》的修宪,是在中共不能上下其手,甚至是作为一个候选党前提之下的重修,也就是修订、修建一部新宪法的意思。这也就是一方面,《零八宪章》和刘晓波被质疑、诘难和攻讦他的人说成是“温和地呼吁中共改革”,甚至是“跪着上书”,“媚态可掬”,另一方面还要被中共法院判处重罪的根本原因。中共的国保、统战部不是吃素的,要是他们嗅出一些《零八宪章》“献计献策”的味道,那么,他们就不会传唤那么多《零八宪章》签署者,更不会判处刘晓波重罪。由此看来,中国的公检法,反倒更比许多“敌对势力”更知道《零八宪章》要义。

再清楚不过,《零八宪章》的修宪,不是所谓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扬弃”似的修宪,而是全盘否定似的修宪。曹长青的“抛弃”,实质上也是修宪——抛弃了中共宪法,你也得起草一部新宪法,这与《零八宪章》的修宪精髓,实质上是暗合神通的,区别仅仅在于:《零八宪章》是文修宪,曹长青是武修宪。

连毛泽东也知道喊几声“要文斗,不要武斗”,说穿了,文修武修都是修宪,只是达到最终目标的手段不同而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零八宪章》不是谏言,而是宣言。

二,《零八宪章》是要把“狼”关进笼子

曹长青先生说,“《《零八宪章》》有一万人签名,一百万人签名,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对此说法,本人深不以为然,实在不敢苟同。捷克斯洛伐克的七七宪章最初签名者仅有
242人,在以后较为漫长的在十年中,签名人才逐渐增加到1300多人,而中国的《零八宪章》,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已经有逾万人签名。捷克斯洛伐克的七七宪章给捷克带来的“意义”,是十年以后的事情。这个“意义”有多大,人所共知,毋庸赘言。中国的《零八宪章》发布,才一年多,曹长青先生就说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我看,这个定义,下得太早太草率。我看,性急而又想吃热豆腐,最好的办法,到是曹长青先生等等也加入到签署《零八宪章》的行列中来。似想,如果《零八宪章》的签名者超过7000万,这对中国的民主、宪政,将会发生多大影响?

狼的确不会改邪归正成为羊,但是,《零八宪章》及其绝大多数签署者完全不是如曹长青先生所说的那样,是期待“狼”改邪成“羊”,而是要把狼,也即统治者关在笼子里,使之不能伤人。我当然知道,狼不会变成羊,这是由其本性、本质所决定了的。但是,我们要清楚,这个本性,是人性,而不是党性。别说共产党,你就是民进党、国民党也好,共和党、民主党也罢,你叫书记、主席也好,叫总裁、总统也罢,把你放到一党专制政权这个撒野场里面为政,你主修的宪法,你的施政方式等等,和眼下的共产党政权不会有两样。我认为,共产党并不是狼性的同义词,不是狼心狗肺的另一个说法。日本,美国,全世界打着共产党旗号的党多了去了,他们怎么没有表现出中共似的残忍、暴虐?因为,他们被圈养着,他们的言行,他们的政治理念被规范到了法制的框架之下。前苏联、罗马尼亚等等东欧的共产党,昨天何等的残暴,今天何以温顺的像羊羔了?因为他们昨天可以横行于民主与法治的笼子外面,今天,他们被赶进了民主法治的笼子里面,它想不温顺也不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苏共这条大灰狼,是被改造成了形式上的小绵羊的,只不过,这个小绵羊的本性并没有改变,明天,它如果从笼子里逃脱出来,它无疑还是一条大灰狼。

曹长青先生说刘晓波多次被中共投入监狱,包括这次被判处
11年重刑,是刘晓波“去跟中共政权讲普世价值、人权、修宪,期待狼改邪成羊的结果。”曹先生深思熟虑过吗:对中共讲人权等等,这有什么不对,难道,要给它讲“请加快、加重践踏人权步伐”才对?再说了,《零八宪章》的基本理念和主张,岂是只讲给那几个中共寡头、党魁听的?就算除开7000万中共党员,剩下的十多亿非党员,就不需要给他们讲保护人权等普世价值了?

是真理,对谁都要讲,所以,教堂不拒绝罪人忏悔,传道者还要到监狱给罪犯讲授《圣经》,接受他们的悔罪。

三,假如人人都像刘晓波那样“跪下”

曹长青先生在其文第三部分里说:“如果他这次是因为清晰地站在独裁者的对立面,或者只是为他自己署名的东西而坐牢,相信在很多人心中会是远比现在更高大的英雄。但为一个降格、折扣的东西,作如此重大的牺牲,这不是值不值的问题,而是对不对的问题。但既然要求修宪也是“颠覆政权”,不如真犯“罪”。如果站着、跪着都是死的话,为什么不站着死呢?其实问题就在这里:是因为相信跪下“求”就不会死。”

请相信这一点,曹先生:我这个《零八宪章》第一批签名者之一,不是为了当“英雄”才签名的。我相信刘晓波等等也不是。至于“值不值”、“对不对”,《零八宪章》的起草,发布,签名等等,这不是现在就能够对其现实和历史作用作出判断的。这不是做生意,非得事前将利润权衡清楚,再押进本钱。敢于冒中共之大不韪,敢于冒着坐牢的灾祸也要起草、发布《零八宪章》,如果这也是“跪着”求乞什么的话,那么,我倒是认为,中国如果有千分之一,甚至是万分之一的人如此“跪着”,你看看,中共有多少监狱以供使用,其迫害人权的事件,是有所增加,还是有所减少?汶川地震最终好歹下半旗致哀,杨佳之所以得到注射执行死刑的“优待”,躲猫猫事情之所以最后翻盘,试想,如果没有网民,甚至是只有千儿百把个网民关注,会有后来的结果吗!

“共产主义是无法改革的”,曹先生引用吉拉斯的话说明《零八宪章》修宪主张的不可行。曹长青知道这一点,我知道这一点,我相信刘晓波等等也完全知道这一点。可是,我们不能一不小心,将概念弄混了——我相信曹长青不是偷换概念——《零八宪章》的改革,是中共所说的革命性的改造、变革,它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不是改造共产主义,不是改造共产党,而是改造政权,改造制度,使得中国从一个无视人类普世价值的集权制度之下解救出来,成为一个民主、自由、宪政的新中国。

刘晓波没有跪下,跪下了,就没有《零八宪章》;上万个签名者没有跪下,跪下了,他们就不会签名。

四,《零八宪章》喊了
25声“皇帝是光屁股”

需要的是一句真话的种子,撒在无数人的心中,给人们提供另一个看问题的视角。面对一个裸体的皇帝,到底是一个人说一句“皇帝光着腚呢!”更重要,还是一群人说:“哎呀,皇帝的新龙袍太单薄了点,会着凉的,再加件布衫吧”更重要?

以上,是曹长青先生文章第四部分的核心内容。如此的表达,不知是否欠缺考虑之下的结果:难道《零八宪章》所载内容,都不是真话?如果连《零八宪章》也是假话连篇的,那我真的无所适从了:什么才是真话?也许,曹先生想表述的,是真理吧?《零八宪章》的
6个基本理念和19个基本主张:自由、民主、共和、宪政,分权制衡、宗教自由、联邦共和等等,哪一个不是套话、官话,假话、鬼话连天,挂羊头卖狗肉的现政权和制度所没有的,甚至就是与之对着干的?又有哪一条,不是专制独裁者所讳莫如深的?所以我要大声说:《零八宪章》的6个基本理念和19个基本主张,就是大声疾呼了25声:皇帝是个一丝不挂、麻雀叮当的光屁股!

五,令人费解的“同时坐两把椅子”

我颇为费解地看到:在没有具体所指的情况之下,曹先生引用了萨哈罗夫提出的“一个人不能同时坐在两把椅子上”这句话。因此,我只能凭着自自己的猜测推断:这是在说刘晓波同时坐两把椅子。接下来,曹先生说:“你要么附和共产谎言,要么起来反抗,传播真实。”这也是很令人挠头的,因为我不知道,以《零八宪章》所载内容也好,以刘晓波一生的所作所为也罢,这还不是“反抗”,不是“传播真实”,倒成了“附和共产谎言”了,看来,刘晓波倒是个地道的五毛党了?曹长先生在这里的所谓反抗,难道就是陈胜吴广李志成?难道只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 我不知道它怎么垮台……我知道的是,应该一句、一句传播到位的真话,一颗一颗地播种追求自由的种子;那么一旦契机到来,那些潜移默化到人民心中的思想,就会产生巨大的力量,促成那个政权的垮台。”首先,《零八宪章》传播的不是谬误;其次,哪个人敢于站出来说,自己的话语已经是“到位的真话”?再次,“一句一句”,“潜移默化”等与曹长青先生前文巴不得“那个政权”几乎在《零八宪章》发布的同时垮台的观点前后矛盾。

六,“我没有敌人”何错之有?

在文章最后一部分,曹先生先是对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以“瞠目结舌”来表示自己的不敢苟同,接着以有失风度的口吻写道:刘晓波被判
11年,他自己可以高姿态地表示“没有敌人”、没有愤怒。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多说几句,因此,所商榷的观点,不一定都是争对曹长青先生的。

我一直都在奇怪:“我没有敌人”何错之有,竟然会让刘晓波遭致如许多人,甚至是曹长青这样的智者的全盘否定?如果硬是要说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是向中共跪下,那么,他的跪下也如一个美国电影里忍受淫魔欺辱的女性那样,她是为了保护自己孩子的性命不得已而如此的。也就是说,刘晓波即使是跪下了,他也是为你,为我,为他不再受到独裁政权的荼毒而跪下的;他今天的坐牢,也是为你,为我,为他而坐牢,为中国的美好未来而坐牢。而有人却以此作为讨刘的口实,甚至有“苦肉计”之说,请问:良心何安?

还有人说,《零八宪章》和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是向中共“献媚”。如今,刘晓波是中共判了
11年刑的罪犯,那么,这岂不是在说:刘晓波不是没有敌人,而是没有朋友——他“献媚”的中共,以及中共的“敌对势力”都不待见他啊,这够荒唐的吧。再设想,刘晓波在最后陈述时用手指着检察官、法官,指着中共7000万党员说:“你们都是我不共戴天的敌人”,我们就深以为是,就对刘晓波报以长时间的、经久不息的掌声了?

我的理解,刘晓波的没有敌人,是接受了基督博爱思想的影响。刘晓波在《我没有敌人》当中有这样一句话:“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是的,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是一种超越了个人,超越了民族,超越了地域,超越了宗教信仰的大爱、真爱,他是在向黔驴技穷、只会以力服人的独裁专制政权宣告:不是《零八宪章》要以你们为敌,是你们在以《零八宪章》为敌;不是民主、自由要以你们为敌,是你们在以民主、自由为敌;不是刘晓波要以你们为敌,是你们要以刘晓波为敌!

刘晓波其他文章里所指的“敌人”,都是民主自由,都是爱好和平和美好事物的人们的公敌,政治意义上的敌人,而不是说那是他的私敌。是的,刘晓波没有私敌。

有人引用毛语录“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以此作为对刘晓波的“当头棒喝”。对谁说了“我没有敌人”,就是对方朋友了?难道不可以既不是敌人,也不是朋友?对你的敌人说了“我没有敌人”,就是你的敌人了?难道非得不是朋友,就是敌人?这不是毛泽东两个凡是的活学活用吗?

以共产党为敌又如何?革命成功了,重拾共产党牙慧,反攻倒算,请君入瓮,也反右,也文革?也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我不止一次说过这样的话:将来“革命”成功了,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清算没有犯罪证据的前中共党员,在毕节,我第一个起来反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曹先生在他的《当今中国有“暴力革命”吗?》里,表达了与我相同的观点,在这一点上,我向曹长青先生表示深深的敬意。

重判刘晓波,就是“苦肉计”;轻判刘晓波,必定更是共特;如果放了刘晓波,会不会说刘晓波是中共作协地下主席?刘晓波确实没有敌人,共产党不是他的敌人,贬刘派不是他的敌人。倒是那些以“甚嚣尘上”来形容《零八宪章》发出的人,那些逢刘必反,沾刘必反的人,他们与中共在这一点上倒是异口同声的:刘晓波怎么着也入不了我的法眼。

最后,曹先生对刘晓波如此发问:六四的血居然没有洗亮刘晓波的眼睛吗?

眼睛被六四鲜血洗亮的唯一标志只能是“我的敌人遍天下”吗?六四几乎只反贪污腐败,不敢质疑中共统治,《零八宪章》和刘晓波是这样吗?涂抹毛泽东尊容的人是被六四学生扭送给公安的,刘晓波会做这样的事情吗?

综上,所谓“谏言路”,这是曹长青误解或没有深解的情况下附会在《零八宪章》之上,加在刘晓波头上的。“写书人不如解书人”,我想,不仅曹长青先生,许多人都不理解或误解《零八宪章》和刘晓波了。所谓谏诤,诤言,讽谏等等,多是体制内官僚、既得利益者就皇上的某个具体“政策”、事件进行建言献策似的谏诤,以便皇上免受因此招致的损失、耻笑等等。远望魏征单枪匹马的谏诤,近看公车上书的集体谏诤,莫不如此。刘晓波不是体制内人在“谏”言献策,《零八宪章》也不是挂一漏万、责苞茅之不入的“政治协商”,其根本意图,也绝不仅仅是为了某个孤家寡人拾遗补缺。

我们回头看看过去,再转回头看看现在,至今为止,除了西单民主墙事件,六四事件,还有哪一次不同的声音能够超过《零八宪章》的影响?《零八宪章》是万马齐喑的中华民族中无声处的惊雷,是黑云密布的中国天空一个旗帜鲜明的宣言。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曹长青先生等等说《零八宪章》是“递状子谏言”,是“跪着上书”,所言差矣!

刘晓波等酝酿起草,其他人负责发出,我等赞同签名,该做的做了就是。至于《零八宪章》的基本主张走不走得通,什么时候走通,那是未来的事情,《零八宪章》没有面面俱到,也不可能面面俱到;《零八宪章》可能不是最好的宪章,但是,能够截止发布之日不算是坏的宪章,这就够了。

后记:曹长青先生的文章,我一向都以先睹为快。标题我记不清楚了,曹先生有一篇文章,要义是,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白猫黑猫,摸着石头过河等所谓特色理论,不是为国为民,都是为了挽救中共,延长中共把持朝政的时间。所言直指邓小平要穴、死穴,堪称的论,令人击节叫好。只是《刘晓波的谏言路走得通吗?》一文,本人认为瑕疵甚多,经不住逻辑和常识的推敲。但是,这并不会影响本人今后对曹长青先生文章的喜爱。本人此文,肯定也有不少经不住推敲的地方,甚至谬误的地方。一己管见,见识所限,不揣冒昧,诚望曹长青先生等等不吝赐教,海涵唐突!

—— 原载: 《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