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寡头主义与民粹主义的反馈震荡
秦 晖
西班牙民主化的坎坷过程主要给人的感觉是“极左”和“极右”都很可能在这一过程中导致灾难。一个正常的民主化道路,应该是社会民主主义(美国有时叫自由主义)和自由主义(美国有时叫保守主义)互补,就是温和的左派和温和的右派的一种互补,或者说是民主左派和民主右派的互补。
西班牙的事情的确比较复杂。从时代来看,西班牙内战前后的这段时期,也就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实际上是全世界范围内民主自由制度受到最严峻挑战的时期。那个时候不管东方西方,在凡尔赛体系下形成的大批民主国家都发生逆转,变成不是左派专政就是右派专政。甚至原来在中世纪就有民主传统的国家,像波兰,像德国的一些小邦,在中世纪就有所谓的自由选王制,所谓的城市共和、贵族民主制度,但在那个时期也发生了专制化倾向。那个时期保留下来的民主国家很少,除了美国、英国、法国和北欧的一些地方,其他的都垮台了。有的是左派专政,像布尔什维克;有的是右派专政,像希特勒。
而且左右派专政在今天看来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20世纪初,俄国当时的总理大臣维特伯爵就讲过,黑色百人团,所谓的黑帮,俄国的极右翼,和红色百人团,所谓的红帮,极左翼,其实是差不多的,,做的事情都一样。在当时的维特看来,区别只是他们所处的阶段不同。按照维特的说法,极右派是已经堕落的专制主义者,而极左派是处于浪漫期的专制主义,浪漫专制主义到一定时期都会堕落的。而且今天看起来,东南亚也是这样的。原来缅共、红色高棉那些人,当年为理想主义不择手段,搞得很恐怖。现在一旦没了理想,唯利是图同样不择手段。最黑的弄钱方式,比如贩毒、赌场、绑票。原来缅共、红色高棉控制区,现在尽搞一些比资本主义还要黑的东西。
从西班牙的具体情况来讲,它在1930年代的悲剧有一些偶然因素。第二共和时期特殊背景下的社会矛盾特别尖锐,既得利益阶层和社会下层的冲突特别严竣,加上当时国际背景不利于自由民主,极左的和极右的极权国家都分别在拉这西班牙的左右两翼。但是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来看,造成这种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寡头主义和民粹主义之间的互相反馈放大机制。其实也不光是西班牙有这种情形,拉美也是这样一种情况。寡头主义统治的时候用专制手段来掠夺大众,使正常的市场经济、正常的利益博弈不能够形成,等到老百姓一旦有清算他们的机会,就又做得特别极端。要避免这个过程,我觉得要提倡一种非寡头主义的右派,也提倡一种非民粹主义的左派。
民粹主义不等于平民诉求
在这个问题上要弄清的一点是,在转型时期民粹主义是很严重的一个问题。但是讨论民粹主义应该把它和几个事情划分开来。第一,民粹主义不等于平民立场,更不等于合理的平民利益诉求。平民阶层总是要有他的利益诉求的,而且这个利益诉求无论在什么时代它都有很大一块可以和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完全兼容。民粹主义不等于平民立场的理由就在于,民粹主义者与其说是“平民主义”者,不如说是“整体主义”者。他们仇恨的其实是个性、个体、个人权利。实际上,他们不仅仇恨富人的个人权利,也仇恨穷人的个人权利。民粹主义者往往认为,他们崇拜的穷人或“人民”是一个整体,构成这个整体的任何一个人都是草芥,都是可以为这个整体利益牺牲掉的。西班牙战争时期左派的内斗也是以这个为理由的,为了“革命”的利益,包括工人、农民在内,只要不符合他们当时认为正确路线的人都是要倒霉的,而且他们屠杀自己人一点也不比对手温和。所以我觉得民粹主义最突出的特征并不是我们一般讲的仇恨精英而坚持大众立场。其实他是坚持一种整体化的立场,仇视一切个人化的立场,既仇视富人个体,也仇视穷人个体。比如俄国的民粹主义就有这个特征,它是非常崇拜农民的,但是它崇拜的农民特指农村公社,民粹派认为那些主张单干的农民是“最危险的敌人”,民粹派主张压制他们是一点也不手软。他们提倡“整体”,而“整体”又是由他们来代表的。所以民粹主义不能把它和平民利益划等号。在改革时期,尤其是在寡头主导的改革过程中,坚持平民利益的诉求是很重要的,包括自治的工会农会运动等等,只要这些运动能遵守“群己权界”,就是一种正面的制衡。
第二,我们也要把民粹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分开来。欧洲民主左派一般都会提出福利国家的诉求,或者是社会民主主义的诉求。这种诉求在历史上和民粹主义完全不是一回事,而且往往是对立的。在很多国家,其中也包括在西班牙,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民粹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论战。我觉得实际上社会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在很多方面都类似的,都是主张自由和民主是有边界的,也就是严复讲的“群己权界”的概念。
己域,就是在私人领域,—定要坚持自由原则,属于个人的权利就是应该自由的。既不能被专制者个人所侵犯,也不能为所谓的多数或整体所侵犯。群域,就是公共领域,就应该是民主的,用符合多数意志的办法来解决。但是这两者是不能颠倒的。我觉得民粹主义也好,寡头主义也好,一个共同点就是“群域无民主、己域无自由”。一方面以公权力为理由任意侵犯个人领域(民粹主义尤然),另一方面公共领域又被个人或少数利益集团所把持(尤然)。公共领域没有公共性,而个人领域也缺少对私权利的尊重。但是从历史上看,个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还有一些模糊地带,这个模糊地带是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划清楚的。为了避免公私不分、群己不分,这个界限是一定要划的。但正是因为这种模糊地带的界限不能一劳永逸地划清楚,所以往往是过了一些时间后又会有一个调整。所谓左派和右派在宪政民主制度下的一种正常的博弈,实际上是对“群己权界”中模糊部分的一种调整。简单来说,比如说帮助弱者或社会保障,我们也不能说右派就不关心弱者,但是右派一般认为帮助弱者应该属于个人领域,应该用自由或自愿的原则来处理,比如NGO、慈善。左派就认为应该是公共领域,应该用民主国家多数决策,切出一块资源,用公共福利的办法来解决。到底比重应该多大,并没有绝对的答案。在—定的时期,通过宪政民主机制,比如说左派上台就会把经济上的“群域”扩大一点(伦里上则相反,西方左派通常主张在这方面扩大“己域”,例如同性恋自由等),右派上台就会把经济“群域″缩小一些(伦理上也相反)。但是这种缩小和扩大都有它的相对性。基本领域的群己之分,宪政条件下的左右派是有共识的。人们对模糊领域的“群己权界”发表意见的权利也毫无疑问属于个人领域,不管左派上台还是右派上台,这一块都应该是自由。通过宪政民主程序左派上台实行了高税率,你不能抗税,但是你对高税率提出批评、乃至主张减税的言论自由是完全有的。到了下一轮大家也许接受这个意见,就可能调回来。“权界”虽然会不断地游移,但是“群己”是一定要分清楚的,否则就会发生公权力越界,或者公共领域被个人专断的情况。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两者不能颠倒。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下,公共领域可以扩大,但前提是公共领域的公共性必须得到保障。你可以搞高税收、高福利,但只能在宪政民主体制下,通过“无代表,不纳税”、“无代表,不开支”的方式来操作。否则,,如果某些专制者以公共福利为理由横征暴敛,结果是“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二次分配并不真正具有公共性,这样就搞成“负福利”了。
不能夸大“民主与自由的矛盾”
从西班牙这个例子,我们还可以看到一点,就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这个时期,欧洲绝大多数国家都出现了民主崩溃的过程。从南欧地中海国家,巴尔干国家、中欧(捷克除外)国家,一直到波罗地海国家,比如我刚才说的波兰。不管是天主教国家、东正教国家,还是新教国家,也不管是左派势力大的国家,还是右派势力大的国家,都出现了这样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大背景,我就不详细讲了。但是有一点,很多人认为这种宪政制度在当时的毁灭是“民主推翻了自由”,我觉得这种现象不是没有,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魏玛共和国通过民主选举把希特勒选上台,这个民选的独裁者就把宪政废除了。但是从当时欧洲绝大部分地区来讲,大概只有德国是这样,其他国家宪政制度的崩溃都是通过政变、内战等不民主的手段来实现的。也就是说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摧毁自由的过程都是通过专制的方式,不民主的方式,而不是民主方式。民主扩张没有边界的确会对自由构成侵犯,但是我觉得历史上更常见的,乃至在欧洲的这个时期更常见的,恐怕还是这种非民主的寡头方式对自由的冲击更厉害。除了德国选举出一个独裁者,,他上台后取消了宪政,其他国家都不是。俄罗斯1917年也是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一帮民粹派分子,民粹派分子组成的议会(所谓立宪会议)如果维持下去会不会也像希特勒那样行事,这很难说。问题是最后布尔什维克出动军队,用武力把民粹派分子组成的议会驱散了。也就是说即使在俄罗斯,也不是民粹主义分子当选的议会通过民主的方式取消自由、颠覆了宪政的,它还是那些“极左寡头”用赤裸裸的军事暴力,把民选的结果推翻,用这样的方式来实现“专政”的。应该讲,在整个这一时期的欧洲,尽管很少有成功的宪政国家能够很好地把握好自由和民主的边界,实际上也就是“群域”和“己域”的边界、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边界,因此造成了许多坎坷。但是这两者的矛盾恐怕也不宜过分夸张,好像有些人说对自由最大的危险就是来自过分的民主,或者有些左派把这话反过来讲(自由太多破坏了民主)。从这段历史来看,并不是这样的。这些国家多数还是或左或右的寡头(他们往往煽动民粹,但并不遵循民主程序)以暴力同时破坏了民主与自由。
另外,西班牙的历史也的确揭示了从传统到现代过渡时期的一些普适性特征。西班牙是个天主教国家,俄罗斯是个东正教国家,而中国和其他很多地方根本是基督教文明以外的国家。但是在社会转型时期,这种寡头主义和民粹主义反复震荡的过程是很多国家都出现过的。包括我们现在很多人讲的“拉美病”,实际上也是指这种现象。“拉美病”显然不是前段时间很多人说的“新自由主义”能够解释的。许多拉美国家在历史发展的很长一段时期具有强烈的民粹主义特征,包括阿根廷的庇隆主义,秘鲁的贝拉斯科主义等等,当然也包括最近委内瑞拉的事件。其实过去拉美的军政府通常也就是这两种类型的,要么是民粹主义的军政府,要么是寡头主义的军政府。
这些事件对中国的借鉴之一,就是要防止在转型时期陷入一种民粹主义和寡头主义反复震荡、互为因果的怪圈。转型时期要掌握好在民主和法治基础上的“左”“右”互补,防止“左”或“右”极端势力的出现。这点在转轨国家比原来就是搞私有制的国家要更突出。因为转轨国家什么资源都是控制在国家手里的,一搞起寡头主义来,少数人掠夺公共资源,,社会不公往往会搞得很极端。但另一方面,正因为有“什么东西都是公有的”这一背景,民粹主义膨胀起来的确会把一切个人领域都冲垮,也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理性资源与道义资源
另外,在转型时期,道德资源对理性转型的意义也是非常大的。因为在转型时期,不管是左派还是右派,在互相妥协的过程中,的确都需要理性。更确切地说是需要一种由道义呼唤出来的理性。不光是“浪漫的”西班牙人,德国人被认为是理性的民族,但在纳粹时期也变得那么疯狂。人性中是有疯狂一面的。呼唤理性是宪政民主转型能够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可是在历史上我们往往看到:理性不是靠“聪明”就能呼唤出来的,在哗众取宠的氛围中,往往是最极端的人最有号召力,我们也都领教过这种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要避免疯狂,很难说有什么万应良方,,甚至也不能仅仅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来解决。因为历史经验再怎么总结,就像昆德拉所说的,“历史是不可能重复的,只有一次,等于没有”。从历史上看,在一个动荡时代真正理智的声音要能够为公众接受,它背后都必须有很深的道义资源。如果缺乏这种道义资源,那么往往越是激进的声音就越有市场。像南非转型时期,当时出现那么多的流血事件,那么多的冲突,像曼德拉这样的人能够出来,把黑人这边的激进情绪(如当时“泛非主义大会”、“阿扎尼亚解放军”鼓吹的)遏制住。一个前提是他原来为黑人解放坐了26年的牢,谁也不能说他是胆小鬼。如果没有这种经历提供的资源,他再聪明,人家能听你的吗?
在西班牙民主转型时期,“左”“右″两派也都有这样的人。执政的佛朗哥这一派,像苏亚雷兹这样的人,根本就是和戈尔巴乔夫差不多的一种角色。他推动了民主过程,实际上他明知这一进程最后会导致他下台,这是要有一种道德来支撑的。而且他在佛朗哥体制内也是个埋头苦干的角色,在个人道德、操守上无可指责,保守派也无话可说。左派方面像卡里略、伊巴露丽这样的人,他们也是呼吁和平,呼吁理性妥协。他们是从内战中出来的,像卡里略是内战结束时最后一个从马德里撤出的人。这样的人如果他要煽动暴力,那非常危险,但是他要呼吁理性,他也最有这个道义力量。如果“左”“右”两边都有这样的资源的话,转型过程就会比较顺利。
但是这就意味着,历史不能从任何必然性中寻求解答。因为能不能出现这样的人、能不能积累这样的资源,对于任何一个民族来讲都不是确定的。但是我们可以讲的是,如果在全面的转型之前,这个社会能够比较松动,老百姓的自由记忆、民间记忆,或多元化的文化资源的形成,这一点如果能够做得好的话,那么以前的道德资源就有更多的可能得到比较好的运用。像曼德拉那样的人,他坐了那么多年的牢,在前苏联也有坐了那么多年牢的人,可是体制就可以把有关于他的信息抹得一干二净,大家都不知道有这种人。当然到了关键时期,这种道德资源也就不可能发挥什么作用。像我们国家以前也有不少这种人,但在1989年的时候,学生是完全不知道他们的。既然原来没有这种积累,当时表现得最“勇敢”就最有号召力,最后的结果就是搞得不可收拾。如果有原来长期受难的那种人,而且大家也都知道他,那个时候他出来呼吁理性、呼吁妥协是最有号召力的。但是如果体制把这种信息、这种资源全部都摧毁了,那到了一旦要发生变化的时候,这个变化往往就难以控制。
(秦晖(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原载《议报》第38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