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彤:毒奶 奥运 一党制(二)
转自:RFI 2008-9-22
中国的食品之所以能成为化工原料的乐园,毒奶之所以能蔓延,以及被掩盖,以及受庇护,根源在于一党制。领导一切的一党制不是什么好东西。是它,把政府和企业,财政和利润,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搞得乱七八糟。许多“财税大户”,在当地党政机关甚至最高党政机关中,都有自己的“乾股东”和“保护神”,组成为盘根错节难分难解的利益共同体,沆瀣一气,上下其手,狂热地,或秘密,或公然,追逐非法利润。
图片:武汉超市工作人员撤下“问题奶粉”(法新社)
三鹿集团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国家级大合资企业,去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比前年增长15%。根据正式发表的文件,它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重点支持的企业集团”,是“中国食品工业百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轻工业十佳企业”,是“国内唯一登上国家最高科技领奖台的乳品企业”。换言之,它是国家和地区,产业部门、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无时无刻不抱在怀里的宝贝企业。这个企业的党委,被中组部评定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它的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是一位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全国"三八"红旗手,是全国工人阶级的劳动模范,同时具有“全国优秀女企业家”的荣誉称号。当你听到把化工原料倒入儿童奶粉的,竟然是这样一个先进的党组织领导下的国家级先进企业的时候,你会作何感想?
无非两种可能。也许,这些党的、国家的、地区的、部门的、经济的、政治的先进荣誉都是胡闹,垃圾,骗人的!也许吧!但是,也许相反,也许他们本来都是货真价实的,确实是优秀的!我个人宁愿与人为善,相信他们本来的品质,都能够无愧于他们曾经得到的荣誉。如果真是这样,就更加凸现了制度性的悲剧:当那些强有力的 “乾股东”和“保护神”,领导者和关怀者,要求他们“做这”“做那”的时候,比方说,如果某些实质性的犯罪计划,干脆就出于上级党委的命令或谋略,如果万一出现这种情况,那么,他们至多只是充当了屈从于党权的从犯而已。比方说,当新西兰的合伙人正确地要求他们召回已经上市的毒奶粉的时候,也许他们确实照办了,也许他们甚至良心发现,也许他们甚至准备发出公告,也许恰恰在这个关键时刻,也许是他们的上级党委,也许是他们领导的领导,告诫他们必须以党的主旋律为重,服从党的组织纪律,忍痛让中国孩子糊里糊涂再喝五个星期毒奶。恐怕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难道可以把那位教唆犯犯轻轻放过吗?现在那位女董事长已经被拘留。我希望给她畅所欲言的权利。不应该封住她的嘴巴。不可以把本来属于上级党委的责任叫她“背”起来。这种替罪羊,历史上并不少见。
邓小平说过这样的意思:制度比人强。好制度能限制坏人办坏事,坏制度使好人无法充分办好事。邓小平有些话主观武断,但这句话讲得不错。可惜他光说不做。现在我们面对毒奶这个大问题,不应该仅仅像侦探那样就事论事,把主犯和从犯缉拿归案就算了事;而且需要从制度方面来考察。只要不触动一党专制这个腐朽的政治体制,只要没有民主,那就既得不到社会主义,也得不到资本主义,只能得到腐败官僚操纵下的权贵市场经济。这不是经济改革的错,而是坚决不进行实质性的政治改革的错。我今天不讨论这个问题。我唯一的忠告是,不要再掩盖了,不要再回避了,也不要再害怕真相了。害怕真相是死路一条。通过这次毒奶事件,把黑幕揭得越彻底越好。病根弄清楚了,开出来的药方就准确了,人民就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