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彤:毒奶•奥运•一党制(一)
转自:RFA 2008-9-21
毒奶事件的调查刚刚开始。黑幕重重。明眼人都看得出,矛盾百出,漏洞百出,需要去伪存真。三鹿这些事,到底属于“重大事故”还是刑事案件,算是“单纯的企业事件”还是政府丑闻,不必匆匆忙忙作结论。应该首先把真相彻底地无保留地翻箱倒柜揭露出来,不仅让高级公仆知道,而且让社会公众,让受害者,让共和国的主人,大家都知道。
不可低估毒奶事件的极端严重性。它伤害了成千(也许上万)未来公民的健康,许多人将痛苦终身,有些幼儿已经惨遭夭折。在天灾和人祸面前,更令人愤慨的是人祸。在萨斯之类的怪病和奶粉之类的日常食品之间,老百姓最恐惧的是日常食品被人为地大量地经常地投毒而蒙在鼓里。在出现了后一种情况之后,如果政府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个社会就稳定不了,更谈不上什么和谐,这个政府就不配得到最起码的信任。至于奥运塑造起来的国际形象毁于一旦,那倒不算最重要,应该说,是属于次一等的问题。
去年美国查出中国生产的宠物食品里含三聚氰胺。当时,如能虚心接受,根据这条线索,去认真追查,严加防范,今年的毒奶事件本来是有可能避免的。可惜我国国家质量检验总局的局长,检验未必在行,却是位冷战分子。他指出,这个“美国宠物食品三聚氰胺事件,”是“以美国为主的一些国家”的“炒作”,是“充满敌意”的“恶意攻击诽谤”,是“把中国商品妖魔化”。他硬着头皮顶住,似乎大获全胜,打败了“美国反华势力”;实际上,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恰恰是他去年发动的战役,打死打伤了我们祖国今天的花朵!去年那场冷战,还把许多和质量检验全然没有任何关系的舆论媒体、外交外贸部门、不了解真相的爱国青年,以及党国领导,一股脑儿卷入漩涡,在所谓爱国主义的驱动下,一哄而起,去充当不法官商的帮凶,助长他们丧尽天良,把化工原料掺入儿童食品的气焰。这是血的教训。对真理,是绝对不可以进行冷战的。即使假借了爱党爱国的名义去讨伐真理,党和国家也只能自食其果。
今年的三聚氰胺到底是无意还是故意放进奶粉里去的,是个谜。中国人不知道。卫生部党组书记和河北省副省长都自称,他们直到9月8日才开始知道奶粉里有三聚氰胺。(说来也怪,这个日子,恰恰是新西兰政府在耐心等待了一个多月毫无回音之后,被迫直接和我国中央政府联系的日子!)国家质量检验总局副局长甚至宣称,他们这个局更落后,是9月9日才知道的。如果他们说假话,那是他们个人品质有问题。如果他们说的是真话,那只能说明他们所在的整个政府机关,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对重大情况毫不了解。而远在万里之外的新西兰老板,却在8月2日就已经明察秋毫,了解到奶粉在中国受到了污染,要求中国方面立即采取措施,紧急召回已经出厂的奶粉。中国老板虽然直到9月11日还在继续一口咬定“没有证据证明三鹿奶粉有问题”,但一到9月12日就巧妙地改口,承认自己“8月1日得出结论:此事件是不法奶农”搞出来的。不管这些说法如何混乱和离奇,实际上,三鹿最晚已在8月6日悄悄采取了措施,神奇地消灭了三聚氰胺。既然解决了,当时就应该立即向全国消费者发出紧急公告,大张旗鼓宣布退货,十万火急请大家立即停止食用,以免受害。可惜,两天以后就要开百年不遇的奥运了。一切“负面新闻”都不符合奥运的要求。为了配合奥运的主旋律,数以万计的儿童继续被蒙在鼓里,继续多喝了至少5个星期以上的毒奶,扩大了受害面。
这笔帐,应当由谁负责?我认为,根据法律,根据天理人情,应该由决定主旋律的机关负责。根据我的经验,能够作出在奥运期间封锁负面消息这种决定的,不是新华社和人民日报,也不是国务院的新闻办或新闻出版局,他们都是一些具体执行者而已。至于决策,起码掌握在中宣部,也许是书记处,甚至是常委,或者政治局,到底哪个机关,我不清楚,我估计必是其中之一。如果我估计错误,欢迎指正。如估计属实,我愿意依法进一步指出,按照宪法,按照党章,按照十七大文件,上述四个机构中的任何一个,其实都没有合法的权力去剥夺公民的知情权。封锁消息,是一种祸国殃民的反动行为。它也许符合一党制的特殊利益,但肯定危害了全国人民的普遍利益。希望中共中央,无则加勉,有则改之,以国法党纪为重,从此自我剥夺这种不合法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