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彤就刘晓波被侵权事件答记者问
2008年6月6日 最近有记者打电话给鲍彤,询问关於刘晓波事件。下面是鲍彤的回答: 我抗议当局运用暴力,侵犯公民刘晓波的人身自由。 这一事件发生在六月四日,但至今被新闻部门封锁,老百姓被剥夺了对本国人权状况的知情权。因此,我也谴责大陆现行的新闻制度。 我愿意指出,这是在大地震后,当局亲手创造的两项记录——公安机关侵犯民权的记录,新闻机关封锁消息的记录。 此前还有一项纪录,那是司法机关创造的——不准律师为公民服务的记录。当滕彪和江天勇律师,宣布愿意为在西藏事件中被捕的公民,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后,他们要求更新年度律师执照的合法要求,就遭受北京市司法局非法拒绝。 这是法律在中国社会中所占地位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在"以正面报道为主"的主旋律的支配下,大陆的媒体也集体隐瞒了这类事件,也就是说,不准全社会了解本国法治的实况。 以上记录都是些最新记录,都是当局在统一领导下创造出来的。很可惜,都是些负面的。我希望当局能够以民权、阳光和和谐为重,创造出有错就改的正面记录来。 新世纪新闻网(www.newcenturynews.com) |